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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落户前应准备的准备材料

时间 :2020-02-14 作者 :留学生落户 来源:上海人社局 分类 :居转户注意要点

1.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目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是回国留学生升学、就业和移民的有效证明。

 

2.外籍人士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可以申请学历学位认证吗?

外籍人士如果要在国内升学或就业,可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包括护照、学位证书与成绩单、学位证书与成绩单的翻译件、论文摘要及目录、1张照片等。

 

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是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4.不在北京的留学生如何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设有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验证点,不在北京的留学生可以到离自己最近的验证点办理申请手续。各验证点的联系方式可以在申请指南中查找。

 

5.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目前在中国留学网上只推荐了部分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暂时没有被推荐的某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6.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工作日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的第二天算起,至认证结果发出之日结束。

 

7.有必要回国就立即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吗?

由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已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回国留学生在升学、就业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成为用人单位和相关院校要求必须出具的材料之一,并且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需要15-20个工作日,周期较长,因此,建议广大留学生回国立即就做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以免相关单位要求出具该认证书时,再匆忙补办认证申请,而影响自己升学或就业。

 

8.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能补办吗?

可以,只需带上原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一份补办申请即可,需要缴费。

 

9.若学历学位申请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认证申请,可否由人代为办理?

由代办人出具委托书,并带齐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可以代为办理认证申请。

 

 

 

留学人员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问题

1.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手续?

凡是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学生,或已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人员,留学回国后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从而获得干部身份。落户手续是指为留学回国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如果留学人员回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则无需办理落户手续。

2.办理就业及落户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确定工作单位,然后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点击“就业落户”栏,按照网上要求进行办理。

 

3.学历认证和就业落户手续能否同时办理? 

不可以,必须先拿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才能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国内博士赴国外进修、做博士后的除外)。 

 

4.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时,其父母和子女能否随迁?

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手续,子女以及父母户口随迁不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业务范围,请在本人办完户口迁移手续后再自行到落户地派出所咨询办理子女及父母的户口迁移手续。

 

5.留学回国后到军队、公安系统工作,能否申请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机关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部队聘用的非军籍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请直接与总政、公安部等主管单位联系办理。

 

6. 档案在自己手中,如何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档案材料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要求,具体要求见“留学存档”网页),然后复印加盖有“档案已到”的存档合同即可。如果接收单位可以存档,也可以将档案直接交给单位,然后由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7.到全国各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都在此处办理吗?

到上海和深圳就职的留学人员落户手续直接找当地人事局(引智办)办理,赴港澳台工作不存在落户问题,赴其它城市的落户均可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8.本人无法前来,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可以。只要将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9.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由上述单位出具档案保管证明。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或原籍派出所注销,请直接到该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证明”。

 

10.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是否有有效期?

有效期都是40天。

 

11.已经办理过就业报到证,又更换了工作单位,是否需要重办?

不能重办。就业手续办完后就已经具备了干部身份,更换单位只需在单位间办理调动手续即可。

 

12.已加入外国国籍,能否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加入外籍的华人不能办理中国户口或就业报到证,除非先办理放弃外国国籍手续。

 

13.落户地址有几种选择?

如果自己在落户城市有自己的房产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定义以公安机关的要求为准,一般只包含配偶和父母),可将户口落在对应的地点;如果就职单位或者对应的人才服务中心有集体户口,也可以落户单位;已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完派遣落户北京的留学人员,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可以将户口落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

 

14. 能否将户口落在其他亲戚朋友家?

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15.如果出国前是农业户口,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跨省市落户?

不可以,必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手续后户口才可以迁移。(我国某些省市户口已取消二元制,不再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该类省市居民就不适用此款规定。)

 

16 . 出国前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的“户口迁移证”仍在自己手中,回国后能否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不可以,必须先回原籍落上户口后再持原籍户口本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如果出国前毕业于北京的高校,毕业时间已超过两年且学生集体户口仍保留在学校者,必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然后再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17.哪些情况需要先将档案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第一,需要将户口落在留学服务中心者;第二,接收单位为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FESCO)者,公司要求员工档案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转递;第三,原档案所在机构不能出具合格的档案保管证明者;第四,接收单位无权跨省市调档者; 第五,其他需要调档的情况。

 

18.赴港、澳、台地区学习者,能否办理相关手续?

赴香港、澳门攻读学位或进修者目前可参照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派遣落户手续,赴台湾地区学习者不属于留学人员,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19.回国后已经通过国家人事部或地方人事局(引智办)办理了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配和落户手续,是否还需要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不需要重复办理。

 

20.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配偶随迁?

我处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手续,配偶随迁问题请咨询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

 

21.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能否签三方协议?

回国留学人员毕业一年之内属于应届毕业生,按着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就业,但是没有三方协议这个环节,只需要毕业证(我国承认学历的外国院校)和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确认证书(不承认学历的院校)。

 

22.各阶段学位均在国外获得,办理派遣落户手续时是否需要认证所有学位?

只需要认证最高学位,之前各阶段提供学位复印件即可。

 

23.回国后到非户籍所在地工作,能否只办理派遣报到手续不办理落户手续,或者先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后办理落户手续?

必须同时办理。(如果不符合落户条件,就不能单独办理派遣报到手续。)

 

24. 在国内保留学籍期间出国留学,回国后能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此类情况的留学人员须回国后由国内毕业院校办理派遣落户手续。